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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

 
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

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

  

第一章    总  则

        第一条 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,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,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做到事前审计、专业审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公司章程》及其他有关规定,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,并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  第二条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,主要负责公司内、外部审计的沟通、监督和核查工作。

第二章   人员组成

        第三条 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,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。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。

  第四条 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、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,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。

  第五条 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(召集人)一名,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,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;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,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。

  第六条 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,委员任期届满,连选可以连任。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,自然失去委员资格,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。

  第七条  审计委员会可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,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。

第三章   职责权限

         第八条     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:

       (一)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;

       (二)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;

       (三)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;

       (四)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;

       (五)审查公司内控制度,对重大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与担保情况进行审计;

       (六)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。

  第九条 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,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。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审计活动。

第四章    决策程序

         第十条  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,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:

        (一)公司相关财务报告;

        (二)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;

       (三)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;

       (四)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;

       (五)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与担保审计报告或专项意见书;

       (六)其他相关事宜。

       第十一条  审计委员会会议,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,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:

      (一)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,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;

      (二)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,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;

      (三)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,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;

      (四)公司内财务部门、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;

      (五)其他相关事宜。

第五章   议事规则

         第十二条 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,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。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,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,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(独立董事)主持。

  第十三条 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;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;会议做出的决议,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。

  第十四条 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;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。

  第十五条 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,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、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。

  第十六条  如有必要,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,费用由公司支付。

  第十七条 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、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、法规、《公司章程》及本办法的规定。

  第十八条 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,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;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。

  第十九条 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,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。

  第二十条 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,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。

第六章  附  则

        第二十一条 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。

  第二十二条 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,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执行;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、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《公司章程》相抵触时,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执行,并立即修订,报董事会审议通过。

  第二十三条 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。

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

2007年1月26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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